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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醫學新知]汐止吳婦產科專業醫師說明孕媽咪須剖腹產的特殊情況 [打印本頁]

作者: kimflashy516     時間: 2016-3-21 01:43 PM    標題: [醫學新知]汐止吳婦產科專業醫師說明孕媽咪須剖腹產的特殊情況

在正常的情況下,醫師都會建議孕媽咪以自然產方式做為娩出胎兒的優先選擇,不過也有幾個特殊情況,媽媽必須要透過剖腹生產,才能使寶寶健康的出生。
首先要知道──健保給付的20項「剖腹產適應症」
1. 胎兒窘迫(須附胎兒監視器報告)
2. 產程進展不良
3. 產前出血
4. 胎位不正
5. 臍帶脫垂
6. 催生失敗者
7. 生殖道疱疹者
8. 前次剖腹產(須註明前次剖腹產的理由,若前次為自行要求剖腹產者,如無特殊理由須再度剖腹,僅能以自行要求剖腹產項目申報)
9. 先前有子宮手術者
10. 陰部或陰道長尖形濕疣
11. 胎兒先天不正常可治療者
12. 子癇前症
13. 胎兒體重小於1500公克(限有新生兒加護病房NICU設備的醫院)
14. 骨盆畸形(包括小兒麻痺或車禍受傷)
15. 胎兒體重超過4000公克
16. 胎頭骨盆不對稱(CPD)
17. 阻生性生產(例如有子宮肌瘤或卵巢腫塊)
18. 主要內科併發症
19. 經診斷為HIV(愛滋病毒)陽性者
20. 其他特殊適應症,但須詳細說明

汐止吳婦產科醫師說明,於產前即已診斷出孕媽咪有以上的症狀,便會直接建議孕媽咪以剖腹方式取出胎兒,臨床上,除了健保適應症與媽媽本身的意願外,若產婦在臨盆時出現產程遲滯或胎兒窘迫等緊急狀況,為了胎兒的安全,也會立即改為剖腹生產來因應。

而為了顧及胎兒器官的成熟與足夠的體重,剖腹的最佳時機一般會建議在胎兒足月(37週)且體重超過2,800公克後進行,通常會選擇於妊娠40週前完成手術,而若於預定手術前即出現產兆的孕媽咪,須立刻到醫院請醫生評估後,若排除需馬上開刀的急迫性,則會詢問孕媽咪意願,看是否願意嘗試自然產,否則即進行手術的安排與準備。

最後提醒媽咪黃貴帥醫師並提醒準爸媽,剖腹產最好選擇在非假日的白天時段,正常班的醫護人力比較足夠、醫護人員的精神體力比較好。若因為看日子要在37週足月前剖腹產,因為胎兒可能肺部尚未成熟,為了寶寶著想,醫師多會拒絕;除非是雙胞胎(36週算足月)、前置胎盤(越到後期越容易出血)、嚴重妊娠高血壓,才會建議提早生,否則最好還是接近39週再生,這樣對孕媽咪及寶寶都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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