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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笑話]警民機車對答 [打印本頁]

作者: 林良樂     時間: 2007-4-24 09:34 PM    標題: [笑話]警民機車對答

凌晨兩點,貓爸心情不爽,提著購物袋,步行前往便利商店購物。

前方紅藍警示燈交錯閃耀,警察兩名。

一人向貓爸揮舞手中紅色閃光棒,示意停下。

警察甲:「先生麻煩身分證看一下謝謝」

貓 爸:「我去7-11買東西。」

警察甲:「我是說麻煩你把身分證拿出來我們看一下,跟你去7-11有什麼關係?」

貓 爸:「對啊既然去7-11跟身分證沒關係,那我去7-11 幹嘛帶身分證?」

警察甲:「....」

另一名警察看同僚招架不住,過來助陣。

警察乙:「先生不好意思請你配合一下,不然的話可能要請你到派出所走一趟。」

貓 爸:「為什麼要去派出所?」

警察乙:「依據大法官的解釋,如果路檢查到民眾沒帶身分證的話,是可以回警局」

貓 爸:「我怎麼知道去7-11買個東西會遇到警察路檢?」

警察甲:「可是法令規定,出門應該隨身攜帶身分證備查....」

貓 爸:「請問刑法第十條第六項第二款規定什麼?」

警 察:「....」

貓 爸:「那是性交的另一種態樣,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
器、肛門之行為。你們是警察都不知道了,我怎麼會知道有那種法令....」

警察乙用台語對警察甲說:「跟他廢話那麼多幹嘛?」

又轉頭說:「先生你如果沒有身分證的話,我要帶你回派出所了....」

說著就拿起對講機。

貓爸從購物袋裡拿出皮夾,取出身分證說:「我什麼時候說我沒帶身分證了?」

警察甲超不爽,大聲說道:「你幹嘛不早拿出來,在這裡浪費時間....」

貓爸聳聳肩,再掏出律師公會發的證件,說道:「這張夠證明我是良民了吧?我可
以去買東西了嗎?」

警察:「........」


結論 ...........警察與律師都很機車

[ Last edited by sagemjacky on 2007-4-24 at 09:58 PM ]
作者: sagemjacky     時間: 2007-4-24 09:58 PM
最後那句話才是精華之處~!
作者: su_1688     時間: 2007-4-25 10:17 AM
不我認為警察雖然機車,但盡忠職守,不應苛責,這樣才能保障善良百姓,
倒是那些利用權勢或專業能力游走法律邊沿的人才可惡
作者: bbcking     時間: 2007-4-25 05:10 PM
這讓我想到
有一次開車走台中市文心路
準備右轉北屯路回家
遇到塞車等3個紅綠燈都還過不去的情況
(這是個5叉路的路口  雖然車流不小但還沒遇過塞車)
原來是路口站了2個警察
沒有事故也不是臨檢更不是指揮交通
其中一個站在靠近快車道的斑馬線上
瞪著所有經過的車輛
所有要右轉或是右直走的車都要繞過他
難怪會塞車嘛
可見部分台灣的警察很閒又不喜歡帶腦袋出門
機車又不知道在機車什麼......
作者: dukeboy     時間: 2007-4-26 09:31 AM
律師比較機車!!!
明明有帶證件卻故意找碴,耍嘴皮子啊!!!
警察也有夠笨,說什麼依法規定,大法官釋憲的.一大串.說給誰聽啊!!!直接帶回去就好了嘛!!!
作者: eric2004     時間: 2007-4-26 09:58 AM
凌晨二點一個心情不爽的人,更別提是一個律師(貓爸),碰上一個要臨檢的警察+另一個警察,
貓爸的爪子早就想在牆上,好好抓二兩下,舒一舒悶氣了,只不過正好碰上了二位警察
所以......
作者: rain7201     時間: 2007-4-28 12:44 AM
呵呵~~~

那ㄍ律師回答警察ㄉ話滿經典ㄉ
把警察耍到團團轉.....
讓警察哭笑不得..

該學起來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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