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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猛鬼筆........... [打印本頁]

作者: 阿忠     時間: 2005-10-15 08:01 PM    標題: 猛鬼筆...........

順手牽羊,盜竊他人財物的事絕對做不得,否則會惹上官非。偷竊死人財物的後果更加嚴重,不止違法那麼簡單,隨時都會被怨靈纏身……
「遲到了!遲到了!」阿超慌忙的從家中飛奔出來。

因為今天他又睡過了頭,若不快點,便肯定會遲到,受老師的責罵。

阿超是個中三學生,操行一般,絕對稱不上好學生。

阿超跑到巴士站時僅花了兩分鐘,終於鬆了口氣,靜候巴士來臨,就在這時……

突然傳來轟的一聲巨響,有個穿西裝的男人從高處墮下,直撞地面,倒臥在阿超面前五公尺的地方,當場肝腦塗地,看樣子根本不可能活得成。

「這……這個人跳樓……自殺嗎?」突如其來的事將阿超嚇呆了。

在這時開始有途人走過來圍觀。

「咦?」阿超稍為定下神後,發現有枝名牌原子筆落在自己腳下。「一定是從這個自殺的男人口袋中滑出來的。」

那枝原子筆十分精美,看樣子不值1000元,也最少賣800元。

「呵呵!地上拾到寶!這麼漂亮的筆如果不據為己有,怎對得起自己?」阿超不由分說,悄悄將筆拾起放進口袋。

這時巴士也剛好來到。

「時間剛剛好,今天的運氣真不錯。」阿超得意洋洋的登上巴士,懷著剛撿來的名牌筆,乘車回校。

「看夠沒有?快還給我。」阿超催促同學交還那枝名牌原子筆。

在小息時間,好勝的阿超已迫急不及待的拿出名牌筆向同學們炫耀。

「哼!好漂亮嗎?我一點也不稀罕!」有一個同學不屑地對阿超說。

「吃不到的葡萄永遠是酸的。」阿超馬上反擊。

同學被阿超反唇相譏,顯得很自討沒趣。

「一起去買汽水吧!今天心情好,我請客!」阿超意氣風發的道。

他將名牌筆放進書包,然後和大伙兒去了學校小賣部。

小息結束後,阿超回到課室,從書包裡取出名牌筆和筆記簿,準備抄寫黑板上的筆記,怎料阿超突然大呼一聲,令同學們及老師都向他投以怪異的目光。

「沒事、沒事!對不起!」阿超馬上陪笑著道歉。

原來阿超那本厚達幾十頁的筆記簿竟密密麻麻的寫滿同一句話,那就是:「筆是我的!把筆還給我!」

「一定是有人妒忌我有枝名牌筆,所以戲弄我。」阿超心想。

儘管自我安慰了一番,但他仍難掩心中的不安。

「我回來了。」阿超放學後直接回家。

「我要洗衣服了,快將衣服脫下來放進洗衣機。」阿超的母親道。

「知道了!」阿超應了一聲,正準備脫下恤衫,怎料垂下頭一看,又不由自主的大叫:「哇!這是怎麼回事?」

「什麼事?做什麼大呼小叫?」阿超母親聽見他驚叫,馬上跑出來看個究竟。「哇!阿超!你流血嗎?」

事實上阿超並沒有流血,只是恤衫的口袋全被染紅了。

「我……我……」阿超心神未定,一句話也說不出。

「你口袋中的筆漏墨水。」阿超母親發現阿超口袋中插著一枝名牌筆,找出真相。「把筆扔掉吧,不能再用了,恤衫也不能再穿,明天我去買件新的給你。」

阿超一句話也沒說,面色陰沉不定的走進房間脫下弄髒了的恤衫,並從口袋中抽出那支名牌筆——從死者身上順手牽羊得來的那支筆。

他嘗試用筆在紙上劃了幾下,筆並沒有漏墨水,清清楚楚的劃出了幾條藍色的線。

「為什麼,藍色的筆會漏出像鮮血的紅墨水呢?」阿超雙手顫抖的捧著那枝筆,不斷反問自己。

事實上他心中已有答案,大概就是那怨魂幹的好事。

「這枝筆再也留不得!」阿超終於察覺到問題的嚴重性。

他從報紙查出那個自殺者的名字,並花了點工夫打聽到死者的地址。第二天,阿超將名牌聿包得好好的,並貼足郵票,放進郵筒寄了出去。

「我擅自拿走了那枝筆是我不對,現在物歸原主,希望你的家人會將筆當作陪葬品還給你。」阿超雙手合什,誠心的說道。

將筆寄出後,阿超再沒有遇到怪事。他因這件事上了很好的一課,從此再也不貪心了。

轉載自新浪bbs

豬爸爸曰:呵呵 路上的東西不要撿 撿到錢要快花掉唷....
熊媽媽曰:是哦 那你下次就不用跟我拿零用錢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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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人造出來的東西 機器 人造出來的東西
人又是什麼? 神造出來的東西 還是人造出來的東西
我所擁有的是? 命 心 
心中包含的東西 感情
這是誰? 這是我 我是誰 
我是什麼? 我是什麼? 我是什麼? 我是什麼?
我是我自己 這個東西是我自己 把我自己作出來的型從眼中看到的我 但是我感覺到不再是我 真的好奇怪
身體快溶掉的感覺 我的型正逐漸消失 我感覺到「不是我」的存在 
是誰在呢? 是你嗎? 
你是誰? 你是誰? 你是誰?
作者: ★夢境晨曦★     時間: 2005-10-18 01:40 PM
>"<..........



謝謝您的分享。



★夢境晨曦★給您拍拍手了~~


努力~~加油~~
作者: 桐桐     時間: 2005-10-23 06:41 PM
           
         
           
 
          
          
     
          
          
     
           
           
    
           
作者: leonchenss     時間: 2005-11-11 03:05 PM
謝謝分亨˙感謝了
作者: 湛藍     時間: 2005-12-31 02:37 AM
感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Remain     時間: 2006-1-30 01:37 AM
連死者的東西都貪
真是............
作者: lonrypz     時間: 2006-3-5 10:26 AM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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