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FINE! I just want to make friends with her no more
意圖。
幾個月後好玩的事發生了,
我去清大找以前的同學,把車開進清大校園,剛好再停好車
下車時遇見她,
我那天剛好在公司有個meeting,所以穿的比較正式
(比起那天 去PUB)
所以我第一時間摘下太陽眼睛跟她say hi!!時,
她沒馬上認出我來,愣了一下,才和那個研究生聯想起來,
她是看見我掛在身上的狗牌上面的名字時才想起來的,
當然我在園區工作在哪家公司工作也一五一十的讓她看見了
(這裡並沒有對我的公司我的職位做任何炫燿之意),
她眼睛大了起來,看見我的車子
(那是大一開到現在,我現在也沒本錢買這種車),
看見我的識別證(只不過是大公司裡的小小工程師),
那天我去找我同學,她就黏在我旁邊好像我們認識很久了。
之後我再也不用打電話給她,她會主動打給我,
她會跟她同學炫耀她認識我,
她和她真正的男朋友分手了....
(學長對不起,雖然你是我學長,但我比你早出社會)
就在她在校園遇見我的第三星期,
她那被鬧分手的博士班學長透過我同學和我聯絡上,
他想知道怎麼回事,
他很理性的和我聊了幾許,
我才知道那天遇見那女孩子之後的一星期後,
他班上就在傳言他女友認識的一個上班族
(還強調在園區唷,好好笑園區都在裁員),
其實從頭到尾我與那女孩就根本不是啥男女朋友
(在校園遇見她那次後,我和他出去吃過幾次飯後,
我就fire她了,
因為她會輕易的
被錢砸死,我討厭錢砸的死的女孩),
而那女孩竟拿我為理由,在三星期內甩了她認識三年多的博士班學長。
我和那學長聊了一下,也說清楚了整個來龍去脈(從PUB到現在),
他跟我說,這種事情在新竹筆筆皆是,
我才恍然大悟一般的想起了我同學的故事。
結論是,女人一點錯都沒有。
錯在男人自己,有錢了不起喔!!
也不想想以前自己也是個窮學生過來的,專會欺負窮學生,
不知拆散了多少人人稱羨的班對,也不知引燃了多少的惡性循環,
一切都是男人自己惹的貨,怪誰啊!
僅以這篇文章向天下所有窮學生致意,別怕現在人家搶你女友,
你以後一樣會有機會搶別人的,
上帝是公平的,別人打你左臉,你一樣有機會打別人左臉,
打來打去一定會有人倒楣該死被你打到,
放心吧,好好安心當兵唸書去吧,該你的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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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xp20060726 on 2011-10-10 at 04:37 PM ]作者: polysaint 時間: 2011-6-21 05:29 AM 討厭錢砸的死的女孩.....?????!
別只是討厭....
拿錢砸死她們.......反正她們也喜歡被錢砸!
然後狠狠的拋棄她們...反正她們會再找另一個拿錢砸她們的傢伙!
別忘不了她們.拿錢砸死另外一群她們...爽快!!!.
[ Last edited by protectme on 2011-10-10 at 03:08 PM ]作者: xp20060726 時間: 2011-10-10 04:49 PM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如果兩個人彼此很了解對方;
是不容易被任何外來因素所左右的,
一句簡單叮嚀關心的話也是感情維繫的基礎;
如果自己都沒有信心經營感情,就算每天膩在一起也是很難維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