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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史上最多罰單變烏龍 錯罰機車欠繳15萬件 [打印本頁]

作者: superman1024     時間: 2016-3-25 01:19 PM    標題: [新聞] 史上最多罰單變烏龍 錯罰機車欠繳15萬件

史上最多罰單變烏龍 錯罰機車欠繳15萬件
卡優新聞網/范詩敏-2016年03月24日 上午09:29
日前公路總局開出近119萬機車燃料費逾期欠費罰單,堪稱史上單次開罰最高紀錄;然而其中有15萬張罰單「錯罰」,金額超過9千萬元,成為史上最烏龍事件。公路總局坦承程序疏失,並懲處負責督導的科長,已寄出的錯罰機車汽燃費逾期未繳罰單全撤銷,已繳費者2週內退費。

過去機車燃料費是依行照換發繳納,不繳就不能換照,自102年改成免換照,燃料費7月徵收,沒繳費者以平信或雙掛號通知2次,再不繳依「公路法」規定,逾期1個月內、有補繳者罰300元;逾期超過2個月才補繳,或仍不繳交則罰600元;若連續兩年都欠費,最高可罰1,200元。

公路總局3月起針對101年至103年,「清算」欠繳機車燃料費的車主,機車燃料費欠繳高達14億5,118萬多元。公路總局針對欠費民眾進行開罰,約有118萬9,016人次吃罰單,罰鍰金額創下史上單次開出最多罰單紀錄,高達7億多元。

不過,公路總局催繳101年欠繳燃料費,只採取雙掛號通知,作業程序不符2度通知仍未繳才能開罰的規定,因此總共有15萬3,646件罰單錯開,每件罰600元,總共錯罰約9,000萬元。目前已有1萬802人繳完罰鍰,金額達644萬1,900元。

公路總局表示,所有欠費年度合併成1次罰鍰,其中僅101年的欠費罰款有行政瑕疵,車主只要看到罰單上期別只有101年,就可免繳罰款,已繳者2週內退費;若罰單上有102年或103年欠費,即使包括101年仍要繳罰金。

至於,遭錯開罰單的車主仍欠繳燃料費,將再補寄雙掛號催繳通知,車主須在收到通知1個月內繳清欠繳燃料費,否則依「公路法」開罰300至600元。另外,公路總局已懲處負責督導的科長,處以職等降1級、申誡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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