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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ape四個月女孩的下場(這處置對嗎?) [打印本頁]

作者: triclosan     時間: 2007-6-11 03:06 AM    標題: Rape四個月女孩的下場(這處置對嗎?)





∼這隻豬強姦了四個月大的女童

各位覺得他死有餘辜嗎?∼

小弟覺得他的確該死,但不敢苟同這死法∼

∼各位覺得呢?

作者: sagemjacky     時間: 2007-6-11 02:18 PM
這種死狀太過慘烈~但是如果是女孩的家屬......心態可能就與旁觀者不同!
作者: l220b     時間: 2007-6-11 10:46 PM
真的是挺殘忍的喲
乖乖巄弟東
嚇死我也
作者: ammonia     時間: 2007-6-13 12:47 AM
在下認為在非法治的國家,用非常的人治行為;也為嘗不可.
作者: jkd888     時間: 2007-6-13 11:01 AM
雖然這是報應!~
但是也無須造成如此下場
只能說~~因果就是這樣
作者: 水庫族     時間: 2007-6-14 11:25 PM
罪有應得 , 無需多言 , 希望受難人員能釋懷 .
作者: 靈靈發     時間: 2007-6-15 07:05 PM
乖乖龍叮咚這是什麼情形啊???怎會死狀這樣的悽慘還身首異處無法落的全屍,這位仁兄示範下了什麼滔天大罪而被這樣處以殘忍手段的私刑呢???
作者: james_lai     時間: 2007-6-16 05:50 AM
真夭壽喔!我看不是人了比禽獸更低等了!
作者: YGS680613     時間: 2007-6-16 02:17 PM
這.....死法太殘忍了吧
雖然他犯罪是事實

可是...總覺得太不人道
作者: Moorhuhn     時間: 2007-6-16 10:27 PM
要曉得,強姦了四個月大的女童,若上法院接受審判,不太可能判處死刑哦!
作者: baby-0115     時間: 2007-6-19 06:35 AM
好殘忍喔 >"< 好恐怖 ..天阿 !!
作者: candy767     時間: 2007-6-22 03:28 PM
現在看起來或許覺得殘忍
但在受害者家屬的眼中可能是大快人心吧~
作者: uyh087     時間: 2007-6-24 03:07 PM    標題: 123

我覺得死的好ㄟ
有些人就是要這樣他才會怕
作者: pig.popo     時間: 2007-6-25 11:34 PM
四個月大的女童......
禽獸不如的人渣!!!!!!
死好!!!!!!
惟盼受害者家屬得以走出陰霾
歹路不可行阿......
作者: 曄ㄟ     時間: 2007-6-26 01:16 AM
四個月大也強姦部會吧~~是真的話就只能說依句話~~死的好該死
作者: cytyoyolove     時間: 2007-6-29 05:40 PM
不論犯了什麼罪 都是不能饒恕的罪過 何況是我最痛恨的強姦犯
作者: 米迦勒     時間: 2007-7-9 11:26 PM
在下認為在非法治的國家,用非常的人治行為;也為嘗不可. 但太慘忍了一點
作者: pig.popo     時間: 2007-7-13 01:03 AM
"交由司法處置"......79.41%......
殊不知倘若4個月大的女童就是那79.41%的家屬......
諷刺......連投票都還要裝聖潔博愛......
好個"交由司法處置"的79.41%......如上述那禽獸不如低等生物"交由司法處置"的些許年出獄後強姦那79.41%裡的家屬......很好......再投給"司法處置"嘛!!!!!!
強姦罪關多久?79.41%文明博愛聖潔的大善人們似乎都很明瞭嘛......
作者: anneded     時間: 2007-7-20 08:21 AM
^__^ 簡單問一句?  如果你的四個月大小女孩被他污辱了, 你怎麼作?

是我 ! 像這樣的死, 都還不能平息我的怨恨 !

... 吃他的肉, 啃他的骨, 喝他的血 ... 或許會平息一些我的怨.... 

怨恨不是沒來由的產生, 要人們心中有愛, 忘卻恨, 可是受害的家屬心中那種恨, 相信旁人很難體會... 不能體會, 又要怎麼橫量如此刑罰的輕重....

所以囉... 死的剛好而以, 既無人賴以為人的道德觀, 又如何要求吾人以人道待之...
作者: 吳進雄     時間: 2007-7-24 04:56 PM
重判才會有所警剔
這樣社會
的治安才會好
台灣就是太民主了
要多多的學習
人家的法律
作者: dai88     時間: 2007-7-25 10:46 PM
他雖然該死,但是......這樣有點殘忍,
無言......
作者: ERICLYOU     時間: 2007-7-26 12:40 AM
唉~看到這樣的畫面,只覺得真是造孽阿!
作者: 24082133     時間: 2007-7-28 06:47 AM
我不同情他..不過我同情要看這過程的人..試想要是在街頭出現這種處罰景象..真的好嗎..雖然有警惕的效果..但是久了..看的人會不會越不懂的尊重生命..社會更是充滿暴類之氣..不懂..
作者: LLCCWW     時間: 2007-8-23 02:22 PM
如果這是由受害者或家屬來執行,個人沒什麼意見 !    捫心自問,如果你是當事人或你的女兒被強暴,你希望怎麼做 ?!
作者: ★傲笑紅塵★     時間: 2007-8-24 11:23 PM
奄了就行了,死只是給他一個痛快吧!
作者: yawaikai     時間: 2007-9-20 07:57 PM
我覺得亂世用重典,謝謝大大
作者: qwezx03     時間: 2007-9-22 10:08 PM
呃..說時再的似乎後果太嚴重了一點了吧....
雖然人是早晚都會死的...不過處刑的人似乎更覺得沒有人性吧...
作者: xyz52211     時間: 2007-9-30 04:50 PM
雖然很慘忍 但是 有因必有果 如果他再犯下罪行之前 想想以後會如何 我想不會有此下場(在非法治國家)
作者: jenny570516     時間: 2007-10-19 10:33 AM
一定要用非常方法才能嚇阻變態.
作者: 森林小蜜蜂     時間: 2007-10-22 07:05 AM
這種死法才有警愓的作用
嚇死人了
作者: tony3068     時間: 2007-10-27 10:38 PM
雖然這是報應!~
但是也無須造成如此下場
只能說~~因果就是這樣
作者: 陳瑞益     時間: 2007-10-29 12:21 AM
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
對被害家屬來說一點都不過分.....
他的弟弟被割下來耶....
感謝分享....
作者: shhuang64     時間: 2007-11-1 06:46 PM
雖是罪有應得,但是還是交由法律才对。
作者: qoo175     時間: 2007-11-16 08:27 PM
真是可怕的死法  罪有應得
作者: homepary     時間: 2007-11-20 01:59 PM
雖然是一種逞罰
但比較沒有人道的處罰能宣洩比較多的仇恨嗎?
要問目的是什麼?
作者: terrylyly     時間: 2007-11-21 03:58 PM
不同國家對於罪犯有不同的方式
看看別人~~看看我們自己的國家~~~
是不是罰的都太輕了呢...?
作者: YSK     時間: 2007-11-26 09:51 AM
看完照片之後到覺得
不管何人犯罪都不能夠用私刑處死
最好還是交由當地的司法機關來處置
如果司法機關還是判處藥施用此刑就另當別論拉
作者: Jr.Frog     時間: 2007-11-28 01:23 AM
屍體再破爛也只是屍體~重點應該放在死前的痛苦有多少~看起來只是老二被割掉而已~以強姦犯來說這刑罰剛剛好而已~
作者: enn1000     時間: 2007-12-21 11:30 PM
一群人投票投得爽歪歪 !!!

其實這只是巴西監獄內.不同黑幫之間互殺完的某具倒楣屍體


以前在ogrish.com有人貼出.但後來就被其他網友.拿巴西報紙揭穿只是監獄暴動

那傢伙是搶劫加油站被關.結果在監獄暴動中被殺

根本和強暴四個月女童無關

作者: book12362     時間: 2008-1-10 06:21 PM
這是正確的
這連人都不該當了
作者: kojo1017     時間: 2008-2-22 03:14 AM
如果是受害者家屬一定會恨死他的~
作者: TOTOTO99     時間: 2008-3-16 02:57 PM
這是假的吧
一定是假的
戲在做道具得很容易就會做出來的
作者: gary-yuan     時間: 2008-3-29 01:33 PM
說真的 砍頭讓他太痛快了
不過這畫面也實在太....
作者: 1387     時間: 2008-5-27 07:59 PM
這個人真該判死刑.但也不可動用私刑.我覺得應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作者: joe610904     時間: 2008-6-15 05:15 PM
他真該死.死的真好.我不會覺得不當.還可以更慘死呢.四支更應切下來才對.
作者: kc0223g     時間: 2008-7-2 08:57 PM
真的是挺殘忍的喲他雖然該死,但是......這樣有點殘忍,
作者: 小牛大大     時間: 2008-7-13 09:15 PM
他這樣有點殘忍,
無言......
作者: Flunky     時間: 2008-7-29 09:10 PM
好恐怖阿=口=!
嚇到小的我了
作者: arton_scott     時間: 2008-8-1 08:06 AM
大快人心吧~由受害者或家屬來執行他一個痛快吧!
作者: ssckit     時間: 2008-8-16 08:39 PM
阿尼陀佛。阿尼陀佛。阿尼陀佛。
作者: 流一劍     時間: 2008-9-14 08:53 PM
我的媽咪呀!有必要那麼殘忍嗎?
作者: simon0429     時間: 2008-9-18 11:29 PM
過度的講人權,只會讓罪犯任意橫行,在犯案的時候,他會想到下場嗎,應該是不會的
作者: fam     時間: 2008-10-1 10:50 PM
強姦4月的女孩太過分啦 我不會同情他
作者: 24082133     時間: 2008-10-8 05:38 PM
太血腥..能對他做這些事的人應該才是真正恐怖的人..一槍打死不就好了嗎..
作者: 風帝     時間: 2008-12-11 05:55 PM
那可能是他應該受到的懲罰..
不過有點噁心=  =
作者: ascv7777     時間: 2009-2-12 09:40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i88 at 2007-7-25 10:46 PM:
他雖然該死,但是......這樣有點殘忍,
無言......

我也覺得好像有點殘忍!!
不過才4個月的 他也要!!????
禽獸阿!!
作者: tangsiuwa     時間: 2009-2-14 11:22 AM
呢個須然係人渣,但係咁樣殺法又過份咗啲
作者: 李小綠     時間: 2009-2-21 01:35 AM    標題: 天呀

強姦犯不能原諒
他這麼做太壞
這應該是極度怨恨才會做出非人類所能做出的事情喔
很殘忍  但我們不能說什麼
作者: onthemose     時間: 2009-2-23 10:39 PM
引起公憤的後果是很可怕的
作者: 冷支支     時間: 2009-2-25 05:20 PM
這應該是在落後的國家才會發生的吧,

強姦了四個月大的女童把他奄了遊街就好了吧.這樣子太慘忍了一點啦...
作者: phiyeung     時間: 2009-3-17 05:07 AM
how he do it ? 4 months old?
作者: talk3or4     時間: 2009-4-26 07:52 PM
現今的法治,在某程度而言,是保障行兇者(因怕被誤判)多於還受害人公道!

所以這種刑法對於受害人的家屬與置身事外的評論者是極大差異,在個人而言,行兇者是主導的,有得選擇的,所有刑法是對一個有主導權的人士作出回報,是一個合理的;反思對受害人而言,是無辜的,所受的行為何嘗不是一個極刑呢!
作者: hugh0721     時間: 2009-5-8 01:52 PM
恐怖!!!手段稍微殘忍了點...感謝版大分享
作者: dder5s4     時間: 2009-5-30 08:00 PM
人都死了~~就讓"牠"好好走入輪迴~~當個裸隱鼠吧
作者: m4d93gj94     時間: 2009-8-8 05:01 PM
這也是沒辦法的 在不同的觀者之下 有些是覺得可行的
作者: c556688123     時間: 2009-8-9 11:18 AM
幹的好!!就是這樣!!該死的!!
作者: sungyuandyu     時間: 2009-9-15 11:11 PM
太可惡了 ~ 強姦的人都很該死
作者: pililcg     時間: 2009-9-20 11:47 PM
不該擅自行刑,應交由司法處置.......只是以旁觀者ㄉ角度做決定而已@@
作者: 吉法師     時間: 2009-9-30 07:57 PM
他的確該死,但不敢苟同這死法
作者: 王鱉哥     時間: 2009-10-17 10:25 PM
有差嘛???
現在的女孩子到結婚錢
約跟10個人交配過
有差這一個???
看看阿希.阿嬌.張博之就豬到了
作者: 全哥哥     時間: 2009-10-18 12:30 AM
現在的女孩子 都把自己當成 豬了 = = ..
我覺得 圖很血腥是不錯看啦 .
但是 那個血 都乾掉了 ..
這是 缺點之一 !!!
作者: 王鱉哥     時間: 2009-10-18 12:49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全哥哥 at 2009-10-18 12:30 AM:
現在的女孩子 都把自己當成 豬了 = = ..
我覺得 圖很血腥是不錯看啦 .
但是 那個血 都乾掉了 ..
這是 缺點之一 !!!

我看你可以當"法醫"了
已經成"精"了
作者: 全哥哥     時間: 2009-10-18 08:47 AM
@@"
鱉哥 我聽不懂你的意思 = = ..
哥供給敗 xDD
作者: 王鱉哥     時間: 2009-10-19 11:03 AM
意思就是說.看屍體你算是專業級的
pro級
作者: 全哥哥     時間: 2009-10-19 03:45 PM
噗 .
好說 好說 .
但 仔細看 真的 有點乾乾的 = = ..
搭搭a . 哈哈哈哈 = =
作者: gehoo     時間: 2009-10-22 11:02 AM
強姦四月嬰.表示他已不是人了
既是禽獸的話.死的其所
作者: JV     時間: 2009-11-7 07:33 PM
該死但不需要這麼殘忍吧...
作者: 王玉昌     時間: 2009-12-1 08:47 PM    標題: 好慘忍

好恐怖,好可憐唷,比我們家人發飆還恐怖.
作者: super516888     時間: 2009-12-3 10:49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ames_lai at 2007-6-16 05:50 AM:
真夭壽喔!我看不是人了比禽獸更低等了!


作者: 夜很黑     時間: 2010-1-8 08:53 PM
那些吃小孩的人是不是要更狠一點...這種的可以给他改過的機會....
至予那些吃小孩的人才是該死
作者: 冷支支     時間: 2010-1-12 05:28 PM
喔~這也太殘忍了吧!我看這是人類所有的行為嗎???應該把他閹了做太監就好吧...
作者: lu123     時間: 2010-1-31 11:51 PM
我覺得還是要對這些惡人處以極刑才能對得起死者,也才能給未犯罪者一個警訊。
作者: 阿貓阿狗     時間: 2010-3-20 07:22 AM
感謝分享......
我覺得者種死法太慘了.......
作者: lu123     時間: 2010-4-6 11:54 PM
我也贊成以暴制暴,既然他們先殘忍當然我們也要為死去者報仇。
作者: ㄚ比兔     時間: 2010-4-14 02:24 AM
他雖然該死,但是該留個全屍
作者: 高玉菊     時間: 2010-5-20 07:42 PM
搞成太监就好了,不用杀死他。
作者: 米迦勒     時間: 2010-8-13 12:14 PM
阿彌陀佛 我佛慈悲 送它一程
作者: @小玉西瓜@     時間: 2010-8-31 10:54 AM
好殘忍...好恐怖喔~!!
我相信人在做天在看..他一定會有報應的
但是用這種方式對待他..不好吧!!

作者: d004762     時間: 2010-9-8 02:15 PM
很多事情可以姑息,可以原諒!
『禽獸不如』的事,不可姑息,不可原諒!
作者: teva     時間: 2010-11-2 08:07 AM
殺人者
人殺之
誅惡莫作 報應臨頭

作者: 哇阿哉     時間: 2010-12-22 11:19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靈靈發 at 2007-6-15 07:05 PM:
乖乖龍叮咚這是什麼情形啊???怎會死狀這樣的悽慘還身首異處無法落的全屍,這位仁兄示範下了什麼滔天大罪而被這樣處以殘忍手段的私刑呢???

阿不是多說了...

強姦四個月的女孩子
作者: tintzulu     時間: 2011-4-24 09:09 AM
天呀!身首異處 既使是對四月大女童強奸犯 這種懲罰未免太殘暴了吧?
把他活活閹割去勢 就夠他恐怖了 閹掉後他再也無法強姦女童
死了只是讓他痛快 讓他活受罪才痛快 同時也能給其他人警惕!
作者: jasonkiss1     時間: 2012-1-2 05:00 AM
不同國家有不同人民俗,只是這樣太過慘忍了.
作者: samc3     時間: 2012-3-21 01:08 PM
沒有人性的人就用野獸的方式對待他
作者: artigo     時間: 2013-3-12 11:22 PM
贊成 四個月大的女嬰 也下的了手 心態就已經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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