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論壇 - 散文 / 小品 / 文藝 - 寧走十步遠,不走半步險
» 遊客:  註冊 | 登錄 | 會員 | 幫助
 

免費線上小說
動漫分類 : 最新上架熱門連載全本小說最新上架玄幻奇幻都市言情武俠仙俠軍事歷史網游競技科幻靈異 ... 更多小說

作者:
標題: 寧走十步遠,不走半步險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happychyan
  榮譽會員 
 


 
  積分 55577
  發文 4018
  註冊 2006-5-27
  狀態 離線
#1  寧走十步遠,不走半步險

清晨四點四十分,四名死刑犯在法警的帶領下,拖著笨重的腳鐐,鏗鏘作響地緩步走入刑場;那腳鐐的拖地聲,在寂靜時分,顯得格外大聲……

槍決,這個字眼常令人膽顫心驚、不寒而慄。
我們經常在報章上看到××人又因某種罪名被「槍決」,也曾在電影、電視上看到犯人、兇手被就地伏法、一槍斃命;但是,真正親眼看過「現場槍決」的人,應該極少。

民國七十八年四月四日,我在擔任華視記者時,於土城看守所刑場外,獨家報導四名死刑犯,於清晨五時許被槍決的經過;由於槍決的過程與凌晨的淒厲槍聲全部清楚收錄,並在當天的華視頻道中播出六次,而引起社會極大的震撼與爭議。

該四人犯罪集團,於兩年內犯下一百多件重大案子;在四人犯罪集團槍決前數日,我即拜訪資深的報社司法記者,得知土城看守所內「刑場」的地理方位,並與攝影記者前往所外「勘察地形」。

我們找了四、五棟建築物加以觀察,最後選了一棟五層樓的「公寓頂樓陽台」,得以俯視刑場、偷拍實況。但看守所人員已將棚子搭建的刑場四周釘上木板,只留下約一公尺多寬的空隙(聽說刑場不能完全密閉,否則槍決後「犯人的靈魂」無法飄出、上路),而公寓陽台距離刑場約有五、六十公尺遠。

三月二十九日青年節後,我與攝影記者、助理三人,於清晨兩點,前往看守所外的公寓守候;但是因無法從法務部得知確切的槍決日期(那是秘密的),所以連續守了四天的清晨,都只在漆黑的公寓陽台上,看聽到崗哨的警員、查哨口令、牆角探照燈、與鐵門開關聲,但並沒有看到槍決人犯。

第五天,四月四日,是兒童節,那年剛好也是清明節。
凌晨二時,我們三人從華視前往土城時,先經過法務部,看到公務車停放於門口,我心裡知道,今天應會有槍決。果然,在土城刑場外公寓頂樓守候到清晨四點,看守所法警將刑場燈光一一打開,並佈置桌椅、棉被。
四點三十分,公務車載來了法醫、檢察官,與將近二十名法警;此時幽暗的天空下著不小的雨,為槍決現場添增一份淒涼感傷的氣氛。

四點四十分,四名死刑犯在法警的帶領下,拖著笨重的腳鐐,鏗鏘作響地緩步走入刑場;那腳鐐的拖地聲,在寂靜的清晨,顯得格外大聲。

在距離五、六十公尺外的陽台上,我們看不清楚人犯的臉孔,只見刑場內的小桌上,擺著小菜、小酒。死刑犯簡單吃了他們生命中的最後一道早餐後,檢察官詢問遺囑(後來聽說一死刑犯還做了禱告),再施打麻醉劑,幾秒鐘後,四名人犯即不省人事、昏迷倒地。

五分鐘後,法警將四張棉被舖在刑場中央,四名沒有知覺的人犯被拖到棉被上「趴著」。由於距離太遠,加上角度限制,所以攝影機所能拍攝到的,只是木板夾縫中一人俯臥的畫面。

隨後,法警把人犯的上衣掀開,並於背部心臟處先做記號。此時,天濛濛亮,土城的居民都還在睡夢當中,四周一片靜謐無聲。我們三人站在陽台上俯視、偷窺,也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地心驚膽跳,因從未見過「真實槍決」的場面。
攝影記者說,他的手在發抖,不太敢拍……真是太可怕了!

五時十分,在檢察官的一聲令下,第一聲槍響,劃破了寂靜的黎明。 「砰!」 「砰!砰!」 「砰!砰!砰!……」
四名法警為四名犯罪累累的青年,各開兩槍。這八聲淒厲的槍聲,似有迴音,不斷在我腦海縈繞,久久不去。

雨,依舊是浠瀝地下著。

死刑犯在子彈穿過心臟後,俯臥的身子自然「抽搐了幾下」,法警跑過去,按住抽搐的身體,不讓他動;而這四名青年一生寶貴的生命,就在黎明的淒厲槍聲中結束。

五點四十分,法醫驗明人犯皆已斷氣、死亡;法警為他們焚燒紙錢,煙霧繚繞於晨曦之中。一輛廂型車,立即將四人的屍體運往殯儀館,待家屬領回。

這則新聞在快車飛奔下,從土城趕回華視,經剪接、配上旁白後,製作成兩分多鐘的獨家報導,於七點晨間新聞中播出,而後又於各節新聞中,一天共播出六次。
當天,新聞部電話此起彼落,許多觀眾要求「不斷重播」,以嚇阻喪心病狂的歹徒肆無忌憚地作案;也有學校訓導處來電指出,少數學生看了槍決報導後,主動找訓導主任懺悔,說以後不敢再做壞事。後來,也有學校正式寄來公函,要求拷貝槍決新聞畫面,以教化頑劣學生。

相反的,少數家長亦打電話來「抗議」,說那天是「兒童節」,怎麼可以播出那麼可怕的槍決畫面,讓小孩子在用餐時,嚇得吃不下飯。

專欄作家高大鵬教授曾於聯合報「異象集—凌晨槍聲」專欄中,談到對此槍決新聞的看法:「我以為『治亂世用重典』,現在重典既不能用,偶爾把槍決現場給大家看看,對那些殺人不眨眼的歹徒,多少有些遏阻作用,殺一儆百,也算功德一件;只不過人心都是相通的,雖是歹徒,活生生的人被槍斃,那子彈彷彿也穿透了我們的靈魂深處……」
的確,記者也是人,也充滿人性,似乎不應為了搶「獨家新聞」而炫耀;然而記者亦有其「社會責任」,應在新聞報導中,給予作姦犯科的歹徒當頭棒喝,並產生警世的嚇阻作用。

在黎明破曉時分,於刑場外公寓頂樓,我看到四名年輕力壯的青年,被打上麻醉、趴於被褥、上衣被撩起,法醫在心臟部位點做記號,子彈要從背部打進去……
這厚厚的胸膛、結實的背,小時候多少次父母在浴盆裡為他們的愛兒擦洗過?當時一定充滿了無限的「親情與歡笑」,也充滿無限的「希望與期待」;怎料,這背部的肌肉,從「細嫩」到「結實」,竟變成被人打穿的「活靶」?
現場看了這一幕,我真的震懾得心裡難過。

多年來,不管是在國內、國外,我經常在午夜夢醒時,想起自己在土城刑場外所做的槍決報導。我不認識那被槍決的四名人犯,但卻記起馬克吐溫講過的一句話—

「我們要努力把一生好好地度過,等到死的時候,就連殯儀館老板也會感到十分惋惜!」

激勵小語     

有目標、沒有理想、虛度光陰的人,就像風前的一支蠟燭……
「寧走十步遠,不走半步險。」

如果我們只是埋怨過去和現在,那麼我們將失去未來!

不知道您有沒有注意到,「憤怒」與「危險」有何差別?羅斯福總統夫人說:「憤怒只比危險少一個字母。」
(Anger is only one letter short of danger.)仔細一看,真的,「anger」和「danger」只差一個 D 的字母而已!
所以,「憤怒」真的是住在「危險」的隔壁啊!

由於以前我跑司法新聞,採訪過很多監獄,也看到很多受刑人其實都很聰明,只是他們很容易「衝動、憤怒、莽撞」,
把聰明用錯地方,以致釀下大禍!因此,人不能「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也不能「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呀!

明朝大儒呂坤在《呻吟語.修身》中寫出人的「省察大條款」—
「喜來時,一檢點;怒來時,一檢點;怠惰時,一檢點;放肆時,一檢點。」  


轉貼

[ Last edited by happychyan on 2006-7-24 at 11:56 AM ]




2006-7-24 11:54 AM
查看資料  發短消息   編輯文章  引用回覆
  john5633
  中級會員 
 



  積分 1194
  發文 123
  註冊 2006-6-29
  狀態 離線
#2  

說得好
歹路不要走
感謝分享!


2006-7-24 01:41 PM
查看資料  發短消息   編輯文章  引用回覆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論壇跳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