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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ch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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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訊快遞]改進手術同意書可減少醫療 糾紛減少健保浪費

手術前的自身保障方式 ∼手術同意書與醫師術前告知∼

鑑於舊版手術同意書的不完善,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於民國92年積極提出新版手術同意書,促使衛生署改革17年來從未修改的手術同意書,並已於民國93年1月1日全面實施新版手術同意書,以保障更多病患的自身醫療權益。

新版手術同意書與舊版不同之處

針對舊版手術同意書的問題,新版手術同意書作了一些重大改變。為了確保醫療資訊的公開,術前簽署的麻醉或是新版手術同意書都必須一式兩份,如此也可以讓病患存留個人健康紀錄,日後若有爭議,就是一種保障自己的證明。

另外,術前醫師應對病患及其家屬清楚說明手術相關事項,為表示醫師說明清晰,以及病患充分認知及同意手術治療,新版手術同意書加列醫病聲明,雙方都要親自簽名,確保醫病雙方已做好術前溝通。

而手術同意書擬妥後,為了讓病患及家屬徹底思考手術必要性及做好手術後的生活準備,可以要求醫院提供適當的審閱期,將同意書帶回家詳細閱讀。

蒐集樣本中,25%醫師未詳細寫明「建議手術原因」

「建議手術原因」是手術同意書中相當重要的項目,它的目的在釐清手術的必要性,也就是說明「必須非手術不可的原因或現象」。清楚的填寫手?N原因,不只可以讓民眾在充分的訊息下,選擇是否接受手術治療;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病患接受「可開、可不開的非必要性手術」,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

根據聯合報民國92年7月所做的調查,台灣前五大浮濫手術第一名是子宮全切除術,其下依序為手汗症、剖腹產、人工髖關節置換及椎間盤突出。手術是對人體侵入的一種治療方式,應該是不得已情況下,病患與醫師最後的選擇。為了杜絕醫師藉由手術的浮濫,造成醫療資源浪費,而且也讓病患更加清楚自身健康狀況,醫改會建議醫師除了口頭告知外,應在同意書上載明需進行手術的原因、症狀與現象。

術前口頭告知的重要

完整的術前告知加上詳細的文字紀錄,才能促使病患與醫師間的溝通,落實術前告知的精神,並減少因溝通不良所引起的爭議。

何謂「三思八問」

除了緊急手術不適用外,醫改會提醒民眾在手術前盡量做到「三思八問」。

所謂「三思」即是:
一、我要不要動這個手術?
二、是什麼樣的手術?
三、手術之後會怎麼樣?

以及「八問」:
一、我為什麼需要動手術?
二、如果我不動手術會怎樣?
三、有沒有其他治療方法?
四、我需要哪一種類型的手術?有哪些可能的併發症?
五、我需要哪一種類型的麻醉?有沒有專業的麻醉醫師全程照護?
六、誰會執行這手術?他的技術如何?
七、手術後多久,我才能恢復正常的作息?
八、我對於這些手術,還有哪些疑問?

手術是一種侵入人體的治療方式,為了保護自己安全,一定要在術前詳細詢問醫師關於手術的種種疑問,千萬不要讓自己不明不白地躺在手術台上,任醫師宰割。
   
  
台英澳比較 手術同意書 台灣版最差



醫療改革基金會今天公佈台灣、英國、澳洲「手術同意書」內容的評比結果,其中仿照衛生署版本的台大、榮總等醫院同列最後一名,而澳洲版因清楚載明手術適應症、風險,為此次評比中的第一名。
  醫改會要求衛生署應訂立「臨床指引」,落實於手術同意書中,讓民眾清楚了解手術適應症、風險。醫改會並呼籲民眾,動刀前更該發揮「三思後行、八問後動」精神,先解除對手術的疑慮後再行動刀。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表示,台大、榮總、三總等醫院採行的衛生署版本同意書,竟連基本的手術適應症、風險和併發症都沒有說明,病人在不清楚的情況下,有可能被醫院誘導進行「可做、可不做」的手術,以賺取健保給付。
  
被醫改會評定為較理想的澳洲版本,在各項資訊給予上明顯遠多於衛生署版本,醫改會參考澳洲版本與國內醫療法、醫師法規定後,提出了「民間版手術同意書格式」。
  
醫改會列出了手術同意書十二項必要的標示內容,包括了各專科手術適應症和必要性、方式和範圍、施行與否的利弊、預估成功率、可能併發症和機率、個人特定的手術危險、併發症可能處理方式和危險、醫院及醫療團隊因應可能併發症與因應危險所做準備、其他可能治療方式和危險、預後狀況、病人已充分瞭解並同意接受手術之聲明、醫師充分以病人或病家瞭解的方式說明手術相關事項的聲明。
  
張苙雲強調,衛生署須盡快對手術同意書進行改革,要求醫療院所讓病人簽署前,給予病人一定天數的審閱評估期,以一式四份方式交給病人、醫師、健保局和醫院各持一份,以維醫病權益。
  

張苙雲說,衛生署版的手術同意書過於簡單,讓病人不了解手術必要性,難預期術後後遺症與風險,易發生醫療糾紛,且進行「可做、可不做手術」,只是讓無辜病人受苦、浪費健保資源。
  民眾該如何爭取自保空間呢?醫改會建議民眾手術前應尋求不同醫師的「第二意見」,並應三思八問再後行,以保障健康權益。需衛教單張者,可寄回郵信封到醫改會索取。
改進手術同意書可減少醫療糾紛減少健保浪費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抨擊各大醫院仿照衛生署版的手術同意書簡陋粗糙,以致手術浮濫,要求衛生署提新版本;部分醫師、婦產科醫學會及台大醫院也贊同,認為手術同意書白紙黑字寫清楚,可以保護好的醫師、病人,減少醫療糾紛,還可以為健保省錢,避免不必要的手術。
  

某醫學中心一位高姓神經外科醫師指出,目前手術同意書寫的是「診斷」,疾病診斷不等於開刀的條件,有些疾病是可以開刀,不開刀也沒有關係,部分醫師浮濫開刀,造成健保資源浪費。
  

舉例來說,中老年人接受磁振造影檢查,發現椎間盤突出的情況很常見,不一定要開刀,當椎間盤突出的病人在內科治療四到六星期沒有起色、有急性大小便失禁、治療四到六個月後腳仍抬不起來時,才考慮開刀。
 

 高醫師認為,在先進國家,哪些疾病應該如何治療及開刀條件,皆有公定的標準,如果台灣也能仿效,病人和醫師在手術前講清楚說明白還要寫下來,一旦發生醫療糾紛,責任很清楚,不能賴給誰,否則就像三軍總醫院楊小弟麻醉拔牙在拔管時昏迷事件一樣,有理說不清。
 

 根據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的說法,割除子宮、剖腹生產、人工關節置換術、椎間盤突出手術等,其中兩項是婦科手術,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李茂盛也同意,目前手術同意書的內容有改進空間。
  

李茂盛指出,現在有些醫療糾紛是醫師沒有跟病人講清楚,醫師難辭其咎,但也有些是醫師說得清楚,一出了狀況,病人卻全推給醫師,所以若能白紙黑字寫下來,對醫師和病人都是保障。
  台大醫院發言人、婦產部主治醫師林鶴雄也同意,目前手術同意書只有一個版本,失之簡略,最好按照不同學科訂分科手術同意書,但是手術說明書要訂到多詳細,還要醫界共同討論。


[ Last edited by clairvoyant on 2008-5-18 at 10:19 AM ]




2006-8-4 0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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